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事故车辆扣押多长时间解除
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一般在三十日以内,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根据法律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会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