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损害赔偿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问题找谁
若有房产纠纷,您可以寻求房地产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其他有关机构的协助解决。
若是房产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建议您先同开发商沟通解决。
如协商无果或者方案无法接受,亦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申请组织鉴定,还可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投诉。
关于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您有权委派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其鉴定结果也将成为民事赔偿的依据。
倘若以上解决方式均不奏效,您亦可依据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关于物业方面的问题,您同样可以联络地方房地产管理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来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