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行车证和驾驶证的区别
行车证和驾驶证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
驾驶证是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是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2、用途不同:
驾驶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医院挂号、火车票购买等业务。
行驶证是道路行驶凭证,动产权属证明,保险索赔凭证。
3、内容不同:
行驶证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个人(单位)名称、住址、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性质。
驾驶证记录着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始日期。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