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具有扶养义务的
有,但都具有前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故,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的前置条件为:
1、兄、姐有负担能力;
2、弟、妹未成年;
3、父母死亡或者无力抚养。
弟、妹有对兄姐扶养义务的前置条件为:
1、由兄、姐扶养长大;
2、弟、妹有负担能力;
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