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经济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保证债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三年。
这一时效期限是从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保证期间,作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段时间,其长度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若当事人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那么默认按照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进行计算。当债权人在这一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债权主张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便会开始启动,持续三年。
关于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 二者所针对的客体不同。在债权人与保证人的关系中,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债务,而债权人则享有相应的保证债权。这种债权具有其特殊性,因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承诺的义务对于债权人而言只是一种期待权,并非即刻生效的债权。
2. 二者的期限长短不同。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在时间长短上存在差异。
3. 二者的起算点也有所不同。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债务的形式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这两种形式在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上可能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