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股东有什么救济措施
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股东有以下救济措施:
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配股利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分配股利。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