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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面积规定
2023-12-28 法律顾问 阅读量: 1294

农村自建房面积规定如下:

1. 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2. 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3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3. 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农村自建房国家规定具体如下:

1、需要翻建房屋的,要带上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去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需要翻建房屋的,其中相关房产证件缺失的,那么就尽可能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材资料来证明,一样是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3、如果需要翻建房屋但房产相关的资料证明都没有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相关部门重新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另外,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有些许差别,所以农民朋友在建房的之前最好先去相关负责部门询问清楚要求规定。

农村自建房的合法买卖

1、买方具有合法资格,由于农村房子所占用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因此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购买农村房屋,城市居民不具备资格。

2、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卖房必须对进行交易的房子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存在争议,将无法进行买卖。

3、买方不可以购房的方式变相占用宅基地,已经拥有宅基地的,进行农村房屋交易将无效。

4、房子的买卖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只有这样,买卖才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一个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要按照乡(镇)用地总体规划建房,尽量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和闲置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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