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准生证有效期
准生证有效期有效期各个地区都不相同,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最长三年。
一般情况下,准生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如果一年内没有小孩,准生证则自动延长有效期,但有的地方过期后,就要本人带上有关证明到计生部门重新申请续办。各地的情况有可能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的户口主管部门(居委会或公安局)。
办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免冠照片;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
4、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者居委会证明。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
1、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3、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4、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5、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6、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准生证的作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