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什么行使自治权
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
(2)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
(3)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机关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保证民族区域地方的自主性,实行特殊的政策,自主地管理本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
【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