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有:
1、人力资源招聘,劳务派遣、猎头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租赁。(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证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
2、人才招聘、人力资源培训(经营范围与证核发一致);
3、人才交流;人才培训;人才派遣;人才信息咨询及猎头的业务。(凭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4、职业介绍(凭证经营)、会展策划、企业咨询。
5、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信息服务、人才测评、人才派遣(经营期限与证核定的经营期限一致)。
6、人才、职业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为求职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举荐求职者;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和组织招聘洽谈会;人事代理(人才劳务派遣)服务;人才职业培训和测评;求职指导与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一致);
7、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8、劳务派遣、猎头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租赁。(经营期限与证核定期限一致);
9、人力资源招聘、咨询、培训、猎头、劳务派遣(经营期限与证核定的期限一致);
10、人力资源招聘、培训、人事外包、信息咨询业务。(凭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2、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3、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冠以省名的应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申请表;
2.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
6.名大专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名册及学历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审查: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查,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4.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