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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人可以查别人的社保吗
2023-10-16 劳动工伤 阅读量: 2679

不是本人不可以查别人的社保。社保信息只能由参保人本人进行查询,用人单位与参保人一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也可以查询。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保信息查询方法:
1、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查询;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关服务平台,选择自己所在地网上查询;
3、通过社保经办机构自助终端机查询;
4、拨打当地区号+12333进行查询;
5、下载当地人社局推出的官方APP进行查询;
6、其他。

社保查询需要提供以下几种材料:

1、如果是参保单位查询的话,只需要参保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的账号密码就行或者带上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前往社保服务中心查询。

2、个人查询需要个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的账号和密码,如果是去社保服务中心查询的话还需要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社会保障卡等等。

购买社保的好处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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