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军婚体检女方合格标准
军婚体检女方合格标准如下:
1、对于女方不可以有严重疾病,比如精神病或者一些遗传性疾病或者传染病等等。另外跟对方不可以是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关系。
2、在婚检时要检查肝脏血液等等,所以要进行抽血检查,这些检查必须要过关。3、要对内科进行检查,要检查心脏,还有肺部肾等等,当然这些项目检查必须要过关,另外还要检查女生生殖器官,比如要看一下子宫是否有囊肿或者畸形。
军婚需要女方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现已自愿)。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7.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以下材料: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婚的含义
军婚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军婚结婚的条件
1.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
2.军队人员的结婚对象,应当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队人员不得与其结婚:
(1)属于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的;
(2)取得国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
(3)不符合军队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对配偶的相关政治要求的;
(4)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
3.军队人员原则上不得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结婚。
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