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忻州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买房只能用一个人的公积金吗

买房只能用一个人的公积金吗
2023-09-12 房产纠纷 阅读量: 1322

买房是否只能用一个人的公积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一套房子只能用一个人的公积金进行贷款。

2、如果是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买房,在当事方都享有产权的情形下,两人的公积金一般都可以提取使用。

公积金使用的具体规定包括:

1、购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包括贷款额度、购房面积、购房城市等。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购买二手房或新房,但是不允许购买商业房地产;

2、装修:可以使用公积金提取资金用于住房装修,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累计缴存时间、提取额度等。不同地区对于公积金装修的资金用途也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

3、还房贷: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房贷还款,但是在还款前需要进行提取申请,具体申请方式和条件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医疗:可以使用公积金提取资金用于支付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不同地区对于公积金医疗的报销范围和标准也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

综上所述,公积金使用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规定需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确保使用公积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另外,在使用公积金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避免违法行为和损失。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公积金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

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

3、职工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提取;

4、职工离休、退休的提取;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6、职工出境定居的提取;

7、职工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

8、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提取;

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取;

10、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取;

13、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付首付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

3、职工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7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