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涉外法律律师普法音频>> 香港丁权 香港的 丁权 是什么
香港丁权,丁是成年男子、壮丁,权是权利、权益,所以丁权就是香港原居民的男孩成年后,有权向政府申请法定的土地自己建房子。
1、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俗称丁屋政策,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后人获准兴建的房屋,为香港殖民地时期沿用至今的一项政策。
2、1967年六七后,及1970年代政府计划发展新界,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当时的香港政府于1972年12月实施的“小型屋宇政策”,规定年满18岁,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香港原居民,每人可一生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27呎/8.23米高),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呎的丁屋,无需向政府缴付地价。修建丁屋的权利就是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