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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经营许可证五年不能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经营者的一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租房合同(自由产权不需要)。如果是代办,需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3.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下面的表格,申请名称核准。
4.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市场监管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
办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个人营业执照办理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