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涉外法律律师普法音频>> 民间借贷十五万,法院来了传票强制执行,我没钱还会坐牢吗
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能力而未履行的,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会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当事人没有履行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能力,而未能履行法没有判决、裁定的,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是,没有钱不代表没有履行能力,只有没有钱,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才属于没有履行能力。作为借款人,应当尽可能筹集资金,包括处置财产还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