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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门卫被辞退补偿标准,需要看劳务合同是否对此有约定。
原因分析:
首先,65岁已经达到了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
其次,65岁门卫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就已经在该单位工作的,那么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原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然后继续留用或者65岁之后去公司工作的,双方属于劳务关系。
最后,根据《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一说的。但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违反劳务合同解除劳务关系,且约定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的,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金
一、定义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二、适用条件
1.劳动者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竞业限制)。
二、关于退休的法律规定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
5、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契约或者说从属的雇佣契约;而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只有劳务合同本身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任何一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不能成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