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神农架林区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住房公积金必须缴纳吗

住房公积金必须缴纳吗
2023-04-21 法律顾问 阅读量: 9263

住房公积金是否必须缴纳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并不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既可以缴也可以不缴。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一)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四)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二)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采取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应当在个人账户中予以注明。未按照规定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予以纠正。

(三)根据各省的规定,公积金缴纳实际比例应当根据缴纳主体而具体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主体

最低缴费比例为5%,最高不得超过12%。

2、其他企业:

例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办事业单位等,最低的缴费比例也是5%,原则上不得超过为12%,但是对于这类企业也可以超过12%的比例缴存,但超过12%的缴存比例以上的部分,要按照国家规定纳税。

3、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承担全部缴存比例,最低缴存比例为10%,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24%,超过部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税。

综上所述,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必须在5%至12%间;对于其他企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应当予以规范调整,最低缴纳比例为5%;对于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其应当承担全部缴存比例10%至24%间,超过部分应当缴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3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