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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迟到罚款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是不合法的。
只有行政执法机关才可以对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公司不具有罚款权力,对员工的罚款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
但是,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的,公司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并且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一、不可以罚款员工的依据:
1、公司不具有罚款权力: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的权利。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只能由法定的国家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设定、执行罚款,用人单位并不具备实施经济处罚权的主体资格,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设立处罚条款是无效的,依据该罚款条款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2、对员工进行罚款并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相关法律中,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因此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罚款并无法可依。
二、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的后果:
1、退还罚款。
既然用人单位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进行了罚款,就应当将罚款退还给员工。
2、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进行了罚款,而罚款通常是在劳动者工资中直接扣减的,如果罚款被认定成违法,那么会被认定为是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四十六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四十六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三、约束员工行为合法的途径:
将“罚款合法化”,通过薪酬制度的设计,达到与罚款同样的效果。
1、可以对工资进行结构分解,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工资等,在薪酬制度中对各项工资如何计算、考核予以明确。
(1)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据考核分数确定,设置绩效考核维度,提供劳动时间是考核标准之一,劳动时间少考核分数就低,考核分数低绩效工资也低;
(2)全勤工资,全勤工资只有在上满全勤时才能获得,当旷工时自然不可以获得全勤工资。
2、其他的还有各种奖金、津贴等都可以设置各种维度的考核标准。
四 、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处罚”的几种形式:
很多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对员工可以进行处罚,最为常见的有迟到、早退、旷工“罚款”、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处罚、违反培训服务期处罚、违反竞业限制处罚等。此外,在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在给予警告、记过、解除等处罚的同时给予罚款。
对于常见的处罚分析如下:
1、迟到、早退、旷工
因迟到、早退、旷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并不完全是罚款。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前提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劳动者迟到、早退、旷工的这部分时间是没有提供劳动,没有提供劳动的时间不计算劳动报酬,扣款并不是处罚,而是依据出勤时间进行工资的计算。
2、造成损失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但其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需要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用,这里并不是对劳动者的处罚,而是对损失的赔偿。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都是对造成损失的赔偿,而非罚款。
(4)经济损失赔偿的标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上规定虽然也涉及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款项,但并不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罚,而是劳动者的违约行为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