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拖延不处理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拖延不处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赔偿的民事诉讼,胜诉后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规定,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接警后,交警部门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勘验,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的解决途径有三种:自行协商,申请交管部门调解,民事诉讼。
采取何种诉讼途径事故争端,由当事人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
一、自行协商
只要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当事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都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进行解决,不论是赔偿项目、赔偿计算标准还是赔偿数额,当事人都可以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个方案,进而实际履行。
二、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争端,可以通过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途径解决。
具体为各方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在交管部门调解的过程中,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
如果一方当事人总是拖着不处理事故相关事宜,那么,诉讼是可作为有效的解决途径。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四、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强制执行措施如下: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4、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5、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