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