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安全事故股东有什么责任
公司出现安全事故的,股东一般是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的,不过如果股东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的,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责任:如果构成了犯罪的,则作为主要责任人的股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则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至于刑事责任为:公司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来说,企业股东承担的责任包括:
1、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主要义务;
3、遵守公司章程;
4、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或者抽逃出资;
5、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6、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7、其他法定义务。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认缴范围内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
1. 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 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 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如下:
1、参加股东会或者大会,行使表决权;
2、参与分红的权利;
3、查阅、复制权;
4、优先认购权;
5、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