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罪责行相适应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罪责行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