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诉讼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如何抗辩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抗辩:
1、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收集证据,准备好材料,通过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辩;
2、或者当收到法院通知,再去参加到诉讼中来。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