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诉讼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在于:
1、两者适用的对象不一样,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二者的法律性质也有所不一样。刑事拘留没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具有处罚性;
3、二者的目的有所不同。刑事拘留主要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主要是进行处罚和教育;
4、二者的羁押的时间期限不一样,行政拘留的最长的期限是20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