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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五种种类:
1.普通许可:指的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驶某种权利的行为。
2.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
3.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
4.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
5.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