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法官故意不认可证据怎么办
可以走“判后答疑”程序。如果法官不釆信关健证据,可以要求答疑,也可以选择其它法官答疑。如果法官依然采信不实证据,可以向监察委起诉或者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向最高法院或最高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