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诉讼律师普法音频>> 人身自由的处罚由谁行使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