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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医伤情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2019-06-11 医疗纠纷 阅读量: 2364

关于法医鉴定的时间限制规定于《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一般应在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只有的24小时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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