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綦江区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知识产权律师普法音频>> 已经停产商品商标侵权可否免责

已经停产商品商标侵权可否免责
2021-11-03 知识产权 阅读量: 249

已经停产商品商标侵权不可以免责。被控侵权人的免责情形有两种,一是商标专用权人三年内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且无其他损失的;二是销售者无侵权故意且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热门推荐

李宏建律师

北京市京师(潍坊)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549人   粉丝人数:1570人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0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