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能否得到另一方的帮助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能得到另一方的帮助。
帮助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持续性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予补助金,也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所有权等。帮助的内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被帮助者再婚后,帮助义务终止。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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