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在外地可以办身份证吗
2017年公安部11月12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办理流程如下:
1、申领人携带户口簿或原身份证到省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并免费拍摄制证相片。
2、人口信息正确无误的,受理窗口受理后,需采集申领人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20个工作日后申领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地派出所窗口领取证件,属换领的需交回旧证。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