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金融证券律师普法音频>> 受让金融不良债权后有哪些追偿方法
受让金融资产不良债权后,有以下的追偿方式:协商追偿。在受让后,受让人及时与债务公司进行联系协商还款事宜,既可以起到中止诉讼时效的作用,又可以进行追偿。再次转让。
受让不良债权后,经过再次风险评估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转让来获得一部分收益,甚至盈利。法院起诉追偿。当协商还款不行时,到法院起诉索偿,是很多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的最有效方式。
但起诉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判断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到法院申请债务公司破产。当债务公司确实无力清偿债务时,可向法院申请债务公司破产,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获得尽可能获得受偿。
要是在此过程中,发现股东出资不实、虚假清算等问题的,还可以向债务公司股东追偿。
【法律依据】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二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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