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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可以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吗
2021-03-22 医疗纠纷 阅读量: 1733

医疗机构是不可以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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