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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有哪些要求
第(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第(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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