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可以断电停水来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合同第944条规定,如业主违反约定未在期限内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可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交纳;
合理期限届满未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热和供气来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明确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服务工作中便应遵循物业服务合同规定;
并妥善留存其履行义务的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业主依法要求物业服务人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时,物业服务人因未能充分举证而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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