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钦州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贪污罪的主体有什么

贪污罪的主体有什么
2021-01-26 刑事辩护 收听量: 732
00:00 48″

贪污罪主体包含如下几种:

1、国家工作人员;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徐曙光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7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