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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再婚享有探望权吗
2021-01-08 婚姻家庭 阅读量: 262

离婚后又再婚享有探望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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