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盐城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对于第三者介入的离婚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第三者介入的离婚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2020-12-25 婚姻家庭 阅读量: 388

对于第三者介入的离婚案件的处理:

(1)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果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就应着重做调解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能使矛盾激化的,则应着重做调解离婚工作,并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

(2)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经调解和好无效时,一般准予离婚。

(3)对于准予离婚的案件,在财物处理上,要注意照顾无过错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在法律文书上,一般要写明第三者介入的事实,借以在舆论上予以谴责。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8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