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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离婚冷静期是多久时间

离婚冷静期是多久时间
2020-12-09 婚姻家庭 收听量: 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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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30天,即双方到离婚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等待30天,期满后双方应当在30日内再次到离婚登记处申请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陈淑芳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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