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教师资格证年审新规定
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打破教师终生制且五年一审,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
1、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后,教师资格证每5年一注册2年考核不合格撤销资格;
3、统考前教师资格为终身有效,统考后新规定实施后,教师资格将实行定期注册,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