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飞机燃油费如何收取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
1、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2、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免收燃油附加费;
3、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航空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
飞机燃油费在2015年停止征收,到2018年6月5日(出票日期/旅行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时隔3年再次恢复征收,原因主要是国际油价高企,航空公司成本增加。
但不同以往的是,目前国内已经有上千条航线实现市场化定价,而且航空公司几乎都上调了经济舱(全价)基准价;
此次航空公司单方宣布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是否符合程序有待相关方面明确,是否有必要将相关启动和终止征收的办法进行公示也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