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加班是自愿还是公司可以决定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应当和员工协商,并且要支付加班工资,不能违反关于加班的相应限制性规定,不能强迫员工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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