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双语合同意思表示不一致时应以哪份为准
双语合同语言意思表述不一样时,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翟晓静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