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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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