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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限购政策
2019-04-30 房产纠纷 阅读量: 21304

深圳购房限购政策:

1、限售是本轮调控升级中的最大亮点。过去深圳楼市调控仅停留在“限购”的层面,新政强调,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2、这是深圳首次针对离婚买房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时隔一天,8月1日,一份配套实施细则《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又对上述信贷政策进行“填漏”。

依据配套细则,对于离婚2年内、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购房者,若想执行首付不低于50%的比例,还必须满足无房贷记录的要求。

3、其他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依然不低于70%。这意味着,通过“假离婚”获取首套资格或降低首付的投机购房“口子”全面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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