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放弃中标应该如何处理
一般而言,招标人可以如下处理:
1、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招标人可追究弃标的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中标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正当理由弃标的,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实践中,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中标人弃标的,该如何处理,最终仍是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灵活应对,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招投标法》第60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铎锏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