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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须准备哪些证件办理呢
2020-11-20 婚姻家庭 收听量: 384
00:00 38″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郑丽芳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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