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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转受让重大资产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0-11-11 公司法务 阅读量: 358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转、受让重大资产、担保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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