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经济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总体上看,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主要体现了“三扩大三加力两统筹”的特点。
“三扩大”即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彰显了普惠性减税。“两统筹”即统筹考虑了各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了新老政策衔接。
“三加力”,是指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政策和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最高可以按50%比例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2个附加;
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可以再减半,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